【头条】资产被黑恶势力抢占殴打成重伤状告无门!青海万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怎么样知乎

退还其非法侵占的青海金悦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财产的犯罪事实,从公司账户分27笔款转入赵某儿子卡中,总汇款:6800万元人民币,可他的案子从立案侦查至今几年了,自公司成立至案发前,盗窃罪的刑事责任;总汇款:3700万元人民币,仍然没有结果,可他们却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伪造企业印章罪的刑事责任;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赵某据陈泽民董事长举报陈述:虽然国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非常重视!公司账面有216笔款转入赵某妻子个人卡中,原本此案应依法追究赵某等人职务侵占罪的刑事责任;多年不停反映也得不到上级部门的重视。

本社讯:近日,原青海省金悦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泽民向媒体反映举报称:他被赵某,姜某(外号“枪杆子”系西宁市城北区黑社会老大)及与其有关的黑恶势力相关人员,对他进行了殴打、催残长达9个多小时,逼迫他离开公司,明目张胆抢占了他的资产,害得他家破人亡,走投无路!多年来他一直为此案向相关部门不停地举报反映,但至今没有处理结果!主犯相关犯罪嫌疑人一直逍遥法外!

2009年4月他与赵某相识,相识后成立青海金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后变更名称为青海金悦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金悦公司自2009年4月成立至2013年8月案发前在西宁市生物园开发区“紫金佳苑”小区共建楼房10栋。楼房排序为1号楼、2号楼、3号楼、4号楼、5号楼、6号楼、7号楼、8号楼、9号楼、10号楼。赵某作为金悦公司法定代表人与“江苏某建设集团西宁分公司”签订了1号楼—10号楼总承包价为1.6亿元人民币。之后又与“浙江某建工西宁分公司”签订合同将1号、4号、7号、8号、9号、10号楼承包给该公司,承包总价为1.6亿元人民币。

另人想不到的是他们该施工合同承包重复签订造成合同价款重复,金悦公司账本账面反映已给“某公司”支付工程款2亿元人民币,给“某建工”支付工程款1.7亿元人民币,共计支付3.7亿元人民币。按照原总承包合同价款1.6亿元人民币,实际虚报2.1亿元人民币。扣除其它因素,最少有1.7亿元人民币的工程款是虚构假造的,“某建工”根本不存在施工行为,而是直接倒账,明显是内外勾结,虚构工程合同为套取资金,非法侵占金悦公司资产而双方签订的虚假合同。赵某虚构消防工程价款从公司财务支付北京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590万元工程款后,北京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又转回赵某个人账户290万元,赵某将该款占为己有,对此北京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业已给公安机关提供了相关证据材料。赵某虚构电梯工程价款从公司财务支付青海某电梯有限公司623万元工程款后,青海某电梯有限公司又转回赵某个人账户230万元,赵某又将该款占为己有,对此青海某电梯有限公司业已给公安机关提供了相关证据材料。赵某为掩盖自己的犯罪事实,逃避金悦公司股东的监管,先后不择手段通过非法渠道私自代替他签字将工商注册文件及章程中的董事长改为董事,他的个人签名均系赵某代签。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违反公司法的有关规定,配合了赵某的违法行为,侵害了他个人权利和利益并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巨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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