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张杭江、朱俊杰回避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浙江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新)
3、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亚特新材及其他关联人不存在相同交易类别的关联交易。
浙江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特新材”)为公司控股股东真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真爱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为锦纶空气包覆丝、锦纶弹力丝的生产、销售,与上市公司部分业务重合,存在一定程
1、交易内容: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人民币118,000.00万元的价格收购浙江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特新材”)100%股权;
1、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浙江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新)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郑期中、郑扬、刘劲松、金晨皓回避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1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0日以通讯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杭江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因原议案需进一步完善,经公司控股股东真爱集团提案,取消原提交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收购浙江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将完善后的《关于收购浙江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新)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控股股东真爱集团提案,对收购亚特新材协议的付款方式和业绩承诺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本次交易标的亚特新材为公司控股股东真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真爱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1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0日以通讯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郑期中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